科目三考场纪律、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

株洲市时代驾校 2016-01-07 16:42

一、 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

1. 学员携带身份证按时达到考场(建议提前十分钟到达,将严禁携带的违规物品存放),排队后按顺序进入待考区;

2. 学员严禁携带的物件有手机、挎包、提包、钱包、整包香烟、超过100元的现金、带遥控的钥匙等,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;

3. 进入待考区后,请学员自觉坐在座位上,严禁喧哗、吸烟;

4. 学员在考试时应谨慎驾驶,注意安全。凡在考试过程中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的,将取消其考试成绩;

5. 考生在考试中有目的性地自报姓名或驾校名称,出示除身份证以外带暗示性的物品或标记的,当场取消考试资格;

6. 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故意提醒其他考生考试的,当场取消考试资格;

7. 考试过程中,驾驶室后排学员严禁私自打开车门(应当由前排考试完成的学员来开门),以免影响其他考生的考试成绩;

8. 考生上车后,应自觉做好考前准备,检查车辆,等待车载语音提示(如果发动机未启动,第一道指令将是“请启动发动机”,如果发动机已经启动,第一道指令将是“下面将进行夜间模拟灯光的考试………”,考生应根据指令马上做出相应的操作动作;

9. 考生如果第一次考试不及格,考试员会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要求考生将车辆停好后进行补考(车辆有可能会停在道路中间);

10.学员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进入监控室、照相室、成绩咨询和打印室、考试员评判室等区域。

11.学员如果对考试存在异议,请在1小时内联系学校领队,由学校领队与考场主任协调处理;

 

二、 考试流程

1. 提前到达考场,将严禁携带的物件存好,手持身份证排队进场;

2. 进入大待考区后找座位坐好并保持安静,等待考场主任讲解考场注意事项;

3. 在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下,手持身份证排队照相后进入小待考区;

4. 在小待考区内的显示屏上找到自己的序号,记清自己的考试车辆号,等待考试员;

5. 当考试员喊道“xx车号”时,学员应马上答“到”,手持身份证交予考试员,并跟随考试员离开待考区;

6. 听从考试员的指令上车,自觉做好考前准备,等待车载语音播报后,开始考试;

7. 考生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,不要下车或取下安全带,接下来进行补考;全车考试结束后,考试员将车辆驶回考场,学员需要对考场及考试员的工作进行评价,评价完以后,不及格的考生自行离开考场,及格的考生,在考试成绩打印室打印成绩并签字后,到科目三考场二楼进行科目四的考试;

8. 科目四考试及格后,当天领取驾驶证。科目四不及格的,需要到驾校进行科目四预考,学校将凭预考及格单安排学员补考。